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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2202504JP0026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部队缆线迁改工程(施工)(二次)竞价公告
【信息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 信息时间: 2025-04-17 15:00:00 阅读次数: < img src='/freecms/js/images/ajax-loader.gif'/> 】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网上竞价公告: | |
采购项目编号: | 3502202504JP0026 |
采购项目名称: | 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部队缆线迁改工程(施工)(二次) |
项目联系人: | 苏建盛 |
项目联系方式: | 15980820170 |
发布时间: | 2025年04月17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17日 15时00分00秒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年04月21日 15时00分00秒 |
采购预算合计: | 584,881.00元 |
币种: | 人民币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4、供应商必须具备部队缆线(施工、迁改等)工程的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的以下证明材料:①采购合同文本; ②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转包、分包等方式。 2、竞价人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
项目介绍: |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思明区洪莲中二路与洪莲路交叉口西南侧。 2、服务内容: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涉军通信管线迁改施工,主要包括新建管道、手孔井、人孔井、线缆敷设等。 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项目备注: | 二、报价要求 1、本工程暂估价:584881元,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报价完成后,最低价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提交招标人审核,审核无误后,确定为最终中标人。 2、投标人以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包括完成部队缆线迁改施工相关的所有内容和配合工作及风险等费用总承包进行报价。 3、投标人根据清单工程量(详见附件)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后,与估算价计算出下浮系数。例如最后中标报价为450000元,则下浮系数=450000/584881=76.94%。 三、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财政资金项目,中标人按照参建各方认定的实际工作量报送结算,参照中标下浮比率,并以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的费用或建设(代建)单位以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后的费用作为支付依据。最终金额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出具的财务结(决)算报告中的金额为准,取得结(决)算报告后,如因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后出现调整,其最终款项应多还少补。若概算将此次招标范围内的费用与其它费用合并批复,则多笔费用合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单项金额,若超出概算批复单项金额,则各项目结算费用按概算批复比例分摊。 2、 本项目通过“厦门公安小额竞价平台”采用以最低价中标方式采购。中标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对接联系,完成后续资格审查,商定签订合同。本项目合同由招标人(建设单位:厦门市公安局、代建单位: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中标人三方共同签订。 3、中标后,中标方需在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方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材料复印件。若存在弄虚作假,视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根据《既有管线迁改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建重〔2022〕16号)要求“军用光缆迁改参建单位应获得管线权属部队认可并具备相关资质”,若中标人未获得管线权属部队认可,则采购人可单方取消中标资格。 4、工期要求:接到招标人开工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到场施工,并满足采购人的工程进度要求。 支付方式:(1)完成迁改工作且满足权属单位验收交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中标价的30%;(2)经厦门市(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或建设(代建)单位以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咨询机构审核工程结算价,支付至结算价的85%;(3)待建设单位申请相关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结算尾款。 |
合同包明细: | ||||||||||||
合同包号 | 采购限价(总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限价(单价)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技术参数 | 交货期 | 备注 | |||
1 | 584,881.00元 | 市公安局档案用房、莲前交警中队及车驾管岛内办证公共服务窗口业务用房项目部队缆线迁改工程(施工)(二次) | 1(元) | 584,881.00元 | / | 不限 | 无 | 60工作日 |